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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期为2023年6月6日至6月13日。公示期间,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,可通过电话或信函、传真等形式向市直机关工委反映(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)。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,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,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、单位和联系电话,以便了解核实情况。
通讯地址:淮北市古城路相王大厦西座12楼;邮编:235000;联系电话:0561-3198760(传真)0561-3192066(纪工委)。
中共淮北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
2023年6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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